分化型甲状腺癌的碘131治疗

甲状腺癌是临床上常见的恶性肿瘤,近来年发病率逐渐增高。甲状腺癌主要包括分化型甲状腺癌及未分化型甲状腺癌两大类,其中95%以上为分化型甲状腺癌(以下简称DTC)。DTC主要包括乳头状癌(PTC)和滤泡状癌(FTC),在这超过90%的甲状腺癌中有80%为PTC,11%为FTC,其他不足10%。大部分DTC进展缓慢,10年生存率高,但约30%的DTC患者会出现复发或转移,其中2/3发生于手术后的10年内,有术后复发并有远处转移者预后较差,所以DTC患者的临床治疗不容忽视。DTC治疗的总体发展趋势是个体化的综合治疗,主要包括手术治疗、术后碘-治疗和促甲状腺激素(TSH)抑制治疗。

1.碘-对DTC治疗的方式及适应症

DTC手术的甲状腺切除术式主要有全/近全甲状腺切除术或甲状腺腺叶+峡部切除术,临床上需根据不同的适应症来选择。而DTC不是仅靠手术就足够了,碘-是DTC术后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,其包含两个层次:一是清除术后残留的甲状腺组织,简称碘-清甲;二是清除手术不能切除的转移灶,简称碘-清灶。碘-清甲治疗有诸多意义存在,主要包括利用碘-全身显像监测疾病进展,也是碘-清灶治疗的基础,并可治疗潜在的DTC病灶。根据年8月公布的《甲状腺结节和分化型甲状腺癌诊疗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术后碘-清甲的意义包括:①利于通过血清Tg(甲状腺球蛋白)和I全身显像(WBS)监测疾病发展。②是I清灶治疗的基础。③清甲后的WBS、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(SPECT)/CT融合显像等有助于对DTC进行再分期。④可能治疗潜在的DTC病灶。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和临床经验,建议对DTC术后患者进行实时评估,根据肿瘤的临床分期,选择性实施I清甲治疗。总体来说,除所有癌灶均25px且甲状腺外浸润、无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DTC外,均可考虑I清甲治疗。但妊娠期、哺乳期、计划短期(6个月)内妊娠者、无法依从辐射防护指导者,禁忌进行碘-清甲治疗。《指南》同时指出碘-清灶治疗适应于无法手术切除、但具备摄碘功能的DTC转移灶(包括局部淋巴结转移和远处转移)。高龄、伴有其他严重疾病或无法耐受治疗前甲减患者不宜采用清灶治疗法。

2.碘-治疗的准备工作

如患者有清甲治疗的适应症,但应在治疗前做相关准备工作,其中:1.残留甲组织过多,应先尽量切除,否则清甲的效果较难保证,不推荐以此替代手术;2.如发现可采用手术切除的DTC转移灶,也应先行再次手术;3.仅在患者有再次手术的禁忌证或拒绝再次手术时,可考虑直接进行清甲治疗;4.TSH30mU/L;5.少数停L-T4后TSH升高不达标,也可I清甲;6.低碘饮食(50μg/d)至少1-2周(其中菠菜、芹菜及海带是高碘食物);7.清甲前可诊断性全身核素显像(Dx-WBS);8.孕育妇女需进行妊娠测试。另外,一般状态差、伴随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高危性肿瘤者,需优先纠正一般状态、治疗伴随疾病,最后考虑清甲治疗。碘-13清灶治疗准备工作的处理基本与清甲治疗相同。

3.碘-清甲治疗

根据《指南》,目前首次清甲治疗多采用固定剂量,即mCi(毫居里)的I。在部分患者中,较低剂量(如30-75mCi)也能有效完成清甲治疗,但单次治疗成功率可能偏低。另外,儿童DTC患者需根据体重或体表面积来调整剂量。部分患者单次清甲治疗不能将残留甲状腺完全清除,多见于残留甲状腺组织较多,残留甲状腺组织和DTC病灶摄取碘-不充分,及对碘-辐射敏感性低等。该类患者在首次治疗4-6个月后可进行疗效评估,包括诊断性全身核素显像(Dx-WBS)、血清TG检测及甲状腺超声检查等。

4.碘-清灶治疗

碘-清灶治疗是除清甲治疗外的对DTC患者的另一个重要措施,其治疗目的为清除病灶或部分缓解病情。清灶治疗的疗效与转移灶摄取碘-的程度和碘-在病灶中的滞留时间直接相关,还受到年龄、病灶大小及部位、病灶对碘-辐射敏感性等因素的影响。年轻者获得治愈可能性大,软组织和肺部的微小转移灶易被清除,已形成实质性肿块的转移灶或合并骨质破坏的骨转移,即使病灶明显摄取碘-,清灶治疗效果也往往不佳。

首次碘-清灶治疗应在碘-清甲至少3个月后进行,治疗剂量一般根据经验剂量(经验剂量为mCi-mCi)或其他方法计算获得。在清灶治疗后2-10天进行清甲后诊断性核素扫描(Rx-WBS),预估治疗效果及后续清灶治疗的是否必要。如Rx-WBS结果提示转移灶仍显影,可重复清灶治疗,两次清灶治疗间隔宜在4-8个月间。清灶治疗结束6个月后可进行血清Tg、影像学检查或超声检查进行评估。

5.术后行碘-治疗的DTC判断肿瘤临床治愈

术后行碘-治疗的DTC患者,如满足下列标准可被认定为“肿瘤临床治愈”:1.没有肿瘤存在的临床证据;2.没有肿瘤存在的影像学证据;3.清甲治疗后的Rx-WBS没有发现甲状腺组织摄取碘-;4.TSH(促甲状腺激素)抑制状态下和TSH刺激后,在无TgAb(甲状腺球蛋白抗体)干扰时,测不到血清Tg(一般为Tg1ng/ml)。

6.碘-治疗DTC患者的安全性

碘-治疗DTC是非常安全可靠的方法,因为碘-是一种碘的同位素,它的物理半衰期为8.04天;它能发出用于显像的γ射线和用于治疗的β射线来发挥诊断和治疗作用。由于体内甲状腺组织合成甲状腺素需要碘的参与,碘-可以聚集在甲状腺组织,β射线在甲状腺内射程仅2毫米,它释放的能量可以破坏功能亢进的甲状腺组织,使肿大的甲状腺缩小,如同做过一次手术。虽然碘-是带有放射性的治疗药物,但相比而言,这种治疗的副作用远比放疗和化疗小,不会引起严重的呕吐、脱发、血尿等毒副反应。研究表明,碘-本身释放出少量的γ射线,因其辐射量较小,对患者今后的婚姻、生育无不良影响,也不会提升其他部位肿瘤的发生概率。治疗过程中,患者一般只有一些轻度的胃肠道反应、颈部肿胀及腮腺肿胀等表现,其中大多数都可自行缓解,个别反应严重的患者对症治疗后也均能缓解,对患者日常生活和工作基本没有影响。

DTC患者在碘-治疗时应遵循正规的治疗流程。根据《临床技术操作规范(核医学分册)》规定,碘-以30mCi为界服药,小于此剂量的患者可选择门诊治疗,服药剂量大于或等于此剂量者应入住特殊隔离病房治疗。而且在口服碘-后陪人在一定距离和一定时间内接受的辐射剂量是安全的。例如:与患者距离1米远时一周内累计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是安全的;与患者距离3米远时一周内累计时间不超过40小时是安全的。所以患者口服碘-后的辐射问题也并不是那么的可怕。

作者:医院核医学科王乾君主治医师梅威琪住院医师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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